補助400元/m2,加大裝配式農房建設試點推廣
為推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提高建造水平,實現城鄉綠色發展,湖南桃江縣印發《桃江縣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實施方案》,大力發展綠色建造式農村住房。到2025年,建成一批 “結構安全、功能現代、風貌適宜、綠色環保”的宜居示范裝配式農村住房,全縣城鎮新建建筑中裝配式建筑比例達到42%,有效提升新建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建設品質和建筑節能水平。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試點,引導在農村新建住房、民宿等項目中優先采用裝配式鋼結構(非輕鋼)、裝配式混凝土結構、裝配式木結構技術建造方式,實行“先建后補”的補助方式,在試點期間(試點期為2024年7月-2025年12月)每年建設1-2棟裝配式建筑農房的鄉鎮,將獎勵鄉鎮5000元/棟的宣傳推廣和工作經費。建設集中連片裝配式建筑農房(10棟以上)的鄉鎮,將獎勵鄉鎮10000元/棟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宣傳推廣和工作經費。積極助推裝配式建筑產品下鄉,實行“先建后補”補助方式,在試點期間(試點期為2024年7月-2025年12月),對采用裝配式建造的居民自建房合規面積補助400元/平方米,每棟自建房補助最高不超過4萬元。對企業(個人)建設民宿等具備“平急兩用”轉換條件的經營性裝配式農村住房,按照建筑合規面積補助200元/平方米,補助最高不超過2萬/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