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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全市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動建立以標準部品為基礎的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產體系。推廣應用鋼結構構件智能制造生產線和預制混凝土構件智能生產線,其中公建項目應優先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筑。自2023年11月1日起,全市新出讓住宅項目不小于總畝數的10%應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高裝配率裝配式建筑、裝配化裝修,推進裝配式裝修部品基地建設,開展裝配化裝修試點工作。
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可優先認定市建筑工業化示范項目,擇優推薦參評省級和國家級建筑工業化示范項目。國家級、省級示范基地榮譽的分別獎勵300萬元、200萬元,其中鋼結構工業化基地獎勵分別增加100萬元、50萬元。
對采用鋼結構裝配式或超低(近零)能耗或裝配化裝修的商品房項目可進行容積率獎勵,采用鋼結構裝配式的商品房項目,不超過規劃地上鋼結構裝配式建筑面積的4%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規劃各單體不計入容積率核算的建筑面積不得超過其計容建筑面積的5%,按《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等相關要求評價,達到A級、AA級、AAA級裝配式建筑標準的,分別不超過規劃各單體計容建筑面積的2%、3%、4%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規劃各單體不計入容積率核算的建筑面積不得超過其計容建筑面積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