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4次瀏覽
admin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徽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意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建筑節能降碳行動計劃的通知》有關要求,加快推進全市綠色建筑產業發展,結合宿州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以推進節能減排、促進綠色發展、推動建造方式創新、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為目標,堅持統籌規劃、市場引導、政府推動、全面推進的原則,嚴格規劃設計把關,嚴格建設運營監管,全面落實支持政策,推動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
(一)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城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其中,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建筑面積大于1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應嚴格按照二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在城市新區、功能園區等區域規劃建設中,突出綠色發展理念,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建設綠色建筑,其中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高于50%(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全部按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鼓勵建設單位開發建設二星、三星等高星級綠色建筑。
(三)穩步推進既有建筑綠色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有序開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機構辦公建筑等綠色改造,提高建筑能效水平。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穩步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綠色改造,提高人民居住質量和生活水平。持續推進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普及工作,實施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設計和施工,因地制宜推進土壤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技術的建筑應用。
(二)財政支持。對取得二星、三星等高星級綠色建筑,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級獎勵資金,并做好技術指導工作。
(三)稅費優惠。符合條件的裝配式建筑企業享受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性企業扶持政策。對引進大型專用先進設備的裝配式建筑生產企業,按照規定落實引進技術設備免征關稅、重大技術裝備進口關鍵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進口關稅及進口環節增值稅、企業購置機器設備抵扣增值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企業銷售自產的經認定列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裝配式預制復合墻板(體)材料,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對綠色建筑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研發費用,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
(四)金融服務。鼓勵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支持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新模式,加大融資、上市支持力度,提高保險保障水平。
(五)容積率獎勵。滿足裝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項目,其外墻預制部分建筑面積不超過裝配式建筑各單體地上規劃建筑面積之和的3%,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
(六)預售銷售。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等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的商品房項目,在辦理《商品預售許可》時,允許將裝配式預制構件等投資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額,納入進度衡量。
(七)公積金貸款。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高于最低等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的新建綠色建筑自住住房或者新建全裝修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上浮10%。
(八)發展環境。對裝配式建筑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項目,列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與揚塵管控措施到位、施工機械尾氣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可以正常施工。對運輸超高、超寬部品部件(預制混凝土構件、鋼構件等)運載車輛,在向交通運輸部門正常提交道路通行申請后,依照交通運輸部門審核意見,公安機關在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條件下優先給予支持。在施工當地沒有或只有少數幾家裝配式建筑生產施工企業的,國有資產投資項目招標時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對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項目,開辟審批綠色通道,優質高效辦理各項審批手續。